“我們是金龍大廈[最新消息 價格 戶型 點評]的業主,我們的房子物業費每平方米收7元?扇绻亲赓U金龍大廈的房子,每平方米收取的物業費卻是4.3元。同樣是在金龍大廈,物業費為何要按兩個標準收。窟@明顯對我們這些購買金龍大廈房子的業主太不公平!”今天,一讀者向黨報熱線反映,金龍大廈管理單位濟南明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律物業”)按兩種標準向業主收取物業費,強奪產權業主利益。
該讀者透露,他是金龍大廈的業主,多年來金龍大廈收取物業費就采取這兩種標準。記者就此事專門咨詢金龍大廈售樓處,對方說物業費是由明律物業收取。當記者咨詢金龍大廈物業費收取標準時,對方當場答復說,如果是購買寫字間產權,每平方米的物業費按照7元收取;如果是租賃的,須和租金一起捆綁交納,物業費每平方米合計4.3元。“我們這里有規定,租金要和物業費一起交。”當記者詢問為何執行兩種標準時,對方表示“就是這么規定的”。
來電反映問題的業主表示,明律物業收取物業費執行雙重標準非常不合理。“同樣在金龍大廈擁有房產,如果我們擁有產權的業主對外出租房子,最少也得按每平方米7元的價格收物業費;而明律物業對外出租金龍大廈的房子,按每平方米4.3元收物業費,想來租房子的肯定會選擇他們的。所以,在金龍大廈購買產權的業主很難將房子外租。不僅如此,按照金龍大廈現行的物業費收取標準,就算是我們產權業主把房子用于自己辦公,也要比租賃業主每平方米多交2.7元的物業費。這對于購房業主來說,簡直是太不合理了。我們根本無法對外出租賺錢,自用也很不劃算。”
記者查詢相關政策得知,按照《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規定,寫字樓的物業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當事雙方合同約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給予規范和指導。市物價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由于國家已經將該部分交由市場調節,他們不能越權管理,目前只能通過物業與業主雙方協商的方式解決。
記者隨后調查濟南多家寫字樓的物業收費情況發現,其他寫字樓的物業費大多按2元至3元(每月每平方米)之間的標準,像金龍大廈每平方米收取7元物業費,已算是市場“特高價”了。業內人士認為,這無疑是“宰你沒商量”,明律物業嚴重侵犯了產權業主的利益。(記者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