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業主3年跑了20多次,沒看到房產證也沒退到錢
御景龍城這套百萬別墅被賣了3次
開發商稱“又換了經理”,一個星期后才答復
記者 羅旭
2007年,在浙江做生意的肖洪輝在長沙市御景龍城以102萬的價格購買了一套獨立別墅。可3年過去了,他不僅沒有拿到產權證,連房子都被開發商賣給他人。
3年20多次在義烏與長沙間往返,從開發商處得到的答復始終都是“你的投訴我們已經了解,你先走吧,到時候電話聯系你”。
■記者 羅旭
由一次退房
引發的麻煩
4月27日上午10時,肖洪輝帶記者來到當時他購買的御景龍城B區1-A單元603房。此時這棟獨立別墅已雜草叢生,門窗處全是斑斑銹跡。
明明購房合同在手,肖又是一次性付了全款,怎么才過了三年這房子就成了別人的呢?他告訴記者,這與自己2008年的那次退房有關。
“我買房后,就多次催促開發商勤隆公司辦理產權手續,但是開發商一直推脫。不久就聽說這房子辦不下來房產證,而且質量也不怎么好,所以我想退掉。”肖說,當時勤隆公司表示退房也可以,但要賠償4萬元錢的損失費。“我當時答應了這個條件,2008年6月我跟開發商簽訂了退房申請。申請規定開發商先退50萬,剩下的48萬元尾款在別墅賣出去之后一次性付清。在98萬未退完之前,房子所有權仍歸我所有。”
“別墅都收三次錢了”
2008年底肖通過朋友了解到,他的別墅已經被北京的一位客戶給預訂了,肖馬上將電話打了過去。對方表示之前確實想要買這棟別墅,還付了50萬的訂金,可后來不想買了,開發商一直也沒退錢給他。
既然買賣沒有成交,那肖還是等著自己的別墅被賣出去,可等到2009年底,肖又聽說自己的房子被賣出去了,于是他再次找到開發商。
“去找他們,他們還說沒賣出去!然后就說正在處理讓我等,一直再也沒有等到他們的消息。”幾經周折,肖終于和買了“自己”別墅的業主見上了面。
購買者叫李小波,她說自己聽了朋友的介紹買了這套別墅,對于別墅之前存在“主人”一無所知。
隨后,記者拿到了2009年1月李小波的購買合同,發現開發商確實是將御景龍城B區1-A單元603房,以118萬的價格賣給了李。
到現在,這棟別墅都收了3次錢了,剩余的48萬尾款為什么還不還給肖洪輝呢?
開發商說“又換了經理”
下午3時,記者陪同肖洪輝來到了御景龍城開發商辦公室,屋內大部分東西已經被搬空,只有兩名女子在上網。“我們什么都不知道,老總出差去了。你們到物業那邊找鄭總吧。”其中一名女子表示。
小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執意要求“只能讓業主單獨進去談”。在等候過程中,記者走訪了御景龍城其他業主,他們紛紛表示自己也沒有辦到房產證。“這個別墅區,只怕所有的房子都沒房產證,我們也去問了,據說是歷史遺留問題。”
10分鐘后肖出來了。“還是和以前一樣,說換了經理了,讓我把材料放在這里,一個星期后給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