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萬個人資料泄露引發軒然大波
本報記者 李海元
核心提示
與香港人乘車、購物等日常活動息息相關的八達通公司,竟然售賣客戶資料非法牟利。雖然以“共享客戶資源”為名的客戶資料泄露在香港屢見不鮮,此次“八達通事件”還是在香港社會引發強烈反應。社會輿論的積極干預和私隱專員公署的強力介入,最終讓八達通公司認錯。
7月26日,香港八達通公司承認,曾將200多萬客戶資料轉售給其它公司,非法獲利4400萬港元。消息一經傳出,社會一片嘩然。
對于700多萬香港人來說,八達通卡實在是再熟悉不過了。作為一種非接觸式的智能卡,市面流通的2000多萬張八達通卡被廣泛用于公共交通和商業支付中。
商業推廣露“馬腳”
“內線”指八達通將會員資料售至其它企業,用作電話推銷
今年6月,八達通公司宣布香港市民未來可在深圳使用八達通卡。在這次商業推廣中,有市民發現,八達通卡的“個人資料申明”列明在卡主不反對前提下,公司可將其用戶資料用作推廣和直銷。此事引起社會關注。
7月7日,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陳碧鏵公開回應,旗下的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未向任何機構出售客戶個人資料。然而,與八達通卡有業務合作的信諾環球人壽保險公司的前雇員隨后指出,八達通公司曾將會員資料,售至信諾用作電話推銷。
在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7月14日,陳碧鏵首度承認,八達通公司將近200萬名“日日賞”客戶資料,提供給商業伙伴,但未透露詳情。
7月21日,香港特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主動介入調查,宣布就此事展開聽證。次日,特區金融管理局按照銀行業條例,責令八達通公司呈交報告,說明是否將客戶個人資料轉交第三者。
7月26日,聽證會完結,八達通公司終于承認,自2002年開始就將用戶資料轉售給六家公司,2006年起更向信諾等兩家保險公司出售近200萬名客戶的個人信息,非法獲利4400萬港元。
泄密引發各界譴責
“共享客戶資源”在香港商業界幾乎成了公開的秘密
八達通出售客戶隱私獲利一事,在社會各界引發強烈反應。
7月20日以來,香港多家傳媒連篇累牘地以快訊、特寫、社評等多種形式,跟蹤報道事件進展。
行政長官曾蔭權也關注事件發展,強調同類事件不能再次發生。香港特區金管局要求八達通公司聘用獨立的財務專業人士,調查轉售客戶資料事件,10周內公布結果。
有立法會議員建議在立法會復會時討論該事件,傳召八達通公司代表以及相關人士解釋。
政府公共事業監察組則建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盡快完成調查,并要求八達通公司交待所涉客戶的詳細信息。
家住港島跑馬地的趙先生夫妻二人都是八達通的客戶,也應公司要求提供了身份資料。他說,公司售賣客戶隱私這樣的消息,讓他本人對電子貨幣的可靠性產生動搖,希望八達通公司能夠妥善處理此事。
其實,“共享客戶資源”在香港商業界幾乎是公開的秘密,一旦個人資料被非法“售出”,房產代理、保險經紀、信用卡公司、財務規劃師等,會經常來電話關心一下客戶的近況,推廣和推銷在“潛移默化”中完成。
從新加坡來港定居的莊先生對此深有感觸,自從他購入房產的那一刻開始,保險經紀、房產代理、壽險規劃師等就不停地撥打他的手機。原因是莊先生曾把一份完整的個人信息表格留在房產經紀的檔案中。
香港特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認為,21世紀是資訊高度發達的時代,個人資料可瞬間被大量收集、儲存及發放,不當或不小心的處理可能導致大量的資料外泄,令當事人蒙受重大的損失。
私隱專員公署出擊
不受任何部門管轄,保障全港700多萬人隱私
據了解,涉事公司接到泄露隱私的客戶投訴,往往以涉及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回應。但這次八達通公司終于遇到了麻煩——私隱專員公署的監察,讓潛藏的“交易”浮出水面。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是亞洲唯一一家公營的獨立隱私監管機構。它成立于1996年8月1日,其職能涉及監察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施行,通過教育、宣傳和推廣,培養香港公眾尊重個人資料隱私的文化,監察和督導個人資料隱私獲得保障等。
平日里,私隱公署用辦講座、發放宣傳資料、制作視頻等多種方式向市民推廣保護個人隱私的重要性。
私隱專員公署下設政策部、法律部、審查部、執行部等七個部門,業務職員只有30多人,規模為香港同類公營機構中最小,但卻擔負著保障全港700多萬人個人資料隱私的責任,工作十分繁重。
那么,私隱專員公署如何處理隱私泄露案件呢?
據介紹,接到投訴并核實投訴人的身份后,私隱專員公署首先辨別證據真偽,再展開調解,或正式調查。假如舉報屬實,私隱專員發出執行通知,要求違規者改進。若不遵守,當事人最高可被處以罰款5萬元及入獄2年。
香港的私隱專員公署負責監管香港所有管理個人資料的機構,包括所有政府部門,且不受任何政府部門的指示和管轄。近年來,香港警隊、特區入境處、醫院管理局等機構都曾因個人資料處理失當接受過公署的質詢。
吳斌認為,正因為有這種獨立性,私隱專員才能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就所有對個人資料私隱有重大影響的問題及事項,行使其監管的職能,保障市民的個人資料安全,而不怕得罪政府某一個部門的主管,不怕得罪任何一個知名的商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