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昌猛說,用這樣的方式,黃石市計劃在3-5年的時間里,讓80%的低收入困難群體“居者有其屋”。“不僅棚戶區居民有房可住,剛剛就業的大學生,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也可以租賃或者半租半買公共租賃房,從而使住房保障覆蓋到全部中低收入人群。”
早在1993年,中國就提出了一套城鎮居民住房保障體系:最低收入階層通過廉租房制度來解決住房問題;中等收入階層通過經濟適用房制度解決;中高收入階層通過商品房來解決。
統計顯示,2009年一年全國建設的保障性住房為200萬套(含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棚戶區改造130萬戶。2010年,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設要達到300萬套、棚戶區改造280萬戶。
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曾國安說,現行的住房保障政策下,廉租房針對最低收入階層,只租不售;經濟適用房針對收入較高但又買不起商品房的居民,只售不租。而公共租賃房可以實現廣泛覆蓋,不屬于廉租房保障對象,又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商品房的“夾心層”也能覆蓋到。
湖北省城鎮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曾龍說,公共租賃房的提出,形成一個政府主導的租賃體系,中低收入以下的家庭或個人出現住房困難,就可以向政府申請入住公共租賃住房。“給中低收入群體一個過渡期,讓他們能夠在積累一定資金后到市場上去購買住房”。
在黃石市的政策設計中,公共租賃房將是一個統一的保障體系。劉昌猛說,黃石市不僅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部采取這種新模式,還準備將現有的廉租房、國有直管公房、機關事業單位公房等,全部轉化為公共租賃房。
曾國安建議,應統一租金標準,避免因管理部門不同而出現不同的租金,并可實行差別待遇,政府對困難群體給予租金補貼,隨著其家庭收入提高,補貼也會相應降低。(記者 皮曙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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