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租車個體戶博弈“公司化”
“以車入股”與私人財產確權隱憂
重慶市政府擬進一步加強對出租車行業管制。
至今年10月以來,重慶政府已組成工作小組,籌備出租車股份公司,公司股東為主城600多位個體出租車經營者。
這是2008年重慶發生出租車罷工事件后,地方政府整治出租車市場的重要舉措,此舉符合重慶市政府近年對出租車行業這一公共事業公司化、集約化、規模化治理的思路。
目前重慶市已有8000多輛出租車,30多個出租車公司。
不過,對出租車行業推行公司化,能否理清過往行業的各種弊病,歷來有各種爭議。此次重慶在股份公司籌建中,個體出租車老板對公司制出租車經營體制仍存諸多疑慮而并不積極,尤其這涉及到他們的個人財產。
這令這個新公司能否最后成行,困難重重。
個體司機成為股東
成立股份公司,是重慶正計劃派發新的出租車經營權指標。
2008年,重慶市政府因市民出行需求增長,出臺了“五配一”指標,即五輛有經營權的出租車,可申請增加一個經營權指標。但享受這個政策的前提是以“公司”為單位。
重慶主城區現有個體出租車經營戶600余人,擁有出租車805臺。按照上述文件,這個群體可新增162個出租車經營權。
據重慶市出租車協會透露,10月25日,市政府召開個體出租車經營戶會議,由市交委、運管局、公安局、出租車辦、工商關等五個部門組成的籌備工作小組,向與會老板們介紹了這個股份公司初步構想。
按照設想方案,將新增的162輛出租車入股設立公司,全體經營戶為股東,“擁有五臺車的,可獲一份股權,不足的,按五人擁有一個指標,各占五分之一股。”
原來800輛出租車的產權,仍屬個體經營者所有,但新增162輛出租車產權則歸屬于公司。
經營者將自有車與新車稱為“母子車”,前者的經營權期限是25年,后者是8年。“母子車”均納入股份公司統一管理。而具體的管理模式,尚待公司章程確認。
這一改革符合重慶市2003年底出臺的《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及2007年頒布的《重慶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規模化模式,“在主城區內經營的,依法取得主城區出租汽車客運特許經營權指標100個以上。在主城區以外經營的,依法取得所在營運區域出租汽車客運特許經營權指標10個以上”。
2004年,重慶通過出租車改革,將指標的使用年限由5年增加至25年, 2007年的辦法,則將指標改為8年。同時開始推行的公司化,將原來100多家公司通過兼并重組,減少到30多家,最后還剩余這些幾百位個體經營戶。
一位參與方案的政府官員表示,這一變化帶來的后果是,運管部門更容易了解出租車的行駛里程、營業收入、經營成本等信息,也可以更系統地監管出租車的有償使用年限、有償使用費標準和投入車型,并取締“掛靠”現象,同時,由個體經營者自己組成公司,可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但經營老板們對此的反映并未如政府預料的熱情。
一位經營老板說,首先600多人的意見很難統一,而進入公司后,股東間的利潤會發生變化,有的平日利潤高的就不愿意進來,且一旦有股東出事,要連帶大家承擔責任。
他們最大的擔心,是對“公司”經營模式的懷疑。“名義上公司是為我們服務,是保姆,我們擔心做著做著,保姆成了主人,這涉及到我們自己的財產。”一位出租車主對本報記者說,
目前有200多位出租車經營戶在出租車協會完成了登記,還有一部分保持觀望態度。
出租車協會一位負責人表示,工作推進的阻力很大,如果最終的方案不能解除經營者們的顧忌,將很難達成初衷——政府方面的計劃,是今年年底前初步形成改制方案。
被公司化的擔憂
和全國一樣,重慶的個體出租車,主要形成于上世紀90年代,當時,一些城市政府沒有財力包辦交通,另一方面,為了解決城市居民“坐車難”的問題,政府采取了開放出租車市場的做法,允許、鼓勵進入這個行業。重慶的個體出租車經營戶便在這一趨勢下出現。
此后,因各地出租車數量的急劇膨脹,及市場競爭加劇,1998年建設部和公安部頒布的《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確認了出租車業的政府管制原則和方式。
而各地政府在具體管理中,絕大多數采取盡可能地傾向于公司而限制個人,實行總量控制,對于新增數量,以出租車配額的形式發放各大出租車公司的做法。
最后形成的模式,是出租車公司通過購買、掌控出租車營運權證獲取壟斷性收益,駕駛員通過自購車掛靠公司獲取營運資格,或者交付保證金租用公司車輛營運,而后每月向公司交納一定金額的管理費用。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學院副教授唐堯稱,這種“公司化”方面,使出租車“公司”從一個市場主體變成了一個管理機構,具有絕對強勢,行業利益分配嚴重不公。
2008年11日,重慶出現的出租車罷工事件,起因緣于“份錢”,但更深層次原因是現行出租車管理體制。重慶市副市長黃奇帆在與罷工出租車司機座談時說,出租車公司拿走的錢約占七成,扣除購車等成本和稅費,一輛車每年約有4萬元盈利,旱澇保收,收益平均每年達50%,有的甚至高達70%,實在是 “全世界投資回報率最好的行業”。
這種體制,除了公司對駕駛員盤剝嚴重,公司與承包者之間同樣矛盾重重。
重慶600多戶個體經營中,2004年起,在政策要求下,將部分取得指標,但未獲營運許可的車輛,掛靠于出租車公司,與公司簽訂承包合同,并將所有權過戶到公司頭上。
據一位行業人士介紹,2007年到2008年,重慶出租車開始換新,在換車期間,有公司稱經營權屬于公司,與承包者無關。
這些老板與出租車公司之間的官司打了兩三年,“因為所有產權證都是公司的名字,法律上也只認這點。我們做到最后,一無所有。”一位車老板說。
因此,這次股份公司的改革,讓這些老板,對建立公司,充滿了懷疑。“經營權始終是公共資源,決定權在政府手中,萬一哪天政策又變了,我們的財產怎么保證呢?”一個老板說。
不過上述新股份公司的籌建顯示,重慶市政府對此的解決之道,仍是希望通過加快這一行業的公司化和規模化,加以規范。
“這個股份公司的關鍵在于減少了原來出租車公司這一層級,但是否就能改變過去種種弊端,還要看章程及相關制度是如何規范的。”唐堯認為,公司化的方向并非不對,但最好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通過政府包辦產生的事物,最終都會給政府帶來麻煩,比如,政府指標分配少了或多了,出租價格低了,司機收入少了,事事都要找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