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1月底通過聯想官網手機商城以2288元購買了一部聯想K860i手機(IMEI:869460010589543),在2013年7月份我感覺手機開關機鍵不靈,我就把手機拿到聯想安徽的一個聯想售后去維修,當時售后維修人員檢測之后說:“手機開關機失靈,需更換主板。”一星期后我拿到更換主板之后的手機,其性能遠遠差于原配件手機。于2013年底手機出現同樣的問題,我把手機拿到安徽另一個售后去維修,工作人員檢測了手機之后說:“開關機鍵失靈,”于是售后建議給換了新機(IMEI:869460019671540)。在更換新機之后手機進水,我打聯想售后電話問手機進水后會不會影響手機的使用,客服人員回答說:“手機出廠都經過質量檢測的,不會影響手機的性能。”于是我把手機拿到售后去維修,當時售后說要錢,我說行,就簡單處理一下,處理后手機使用都很正常。于2014年3月手機又出現同樣的問題“開關機鍵不靈”,我又到售后去維修,售后說:“手機進水后就不給保修了。”他們就把責任推脫給個人,說手機三包規定進水就不給保修。打電話給聯想售后,他們也是推脫責任,明明是手機質量有問題,非說是進水造成的,這也許就是霸王條款? 要說手機進水----難道前兩個手機也是因為進水造成開關機鍵失靈嗎? 如果手機質量真的經過質量檢測的,進水是不會影響手機硬件的? 手機一次是那個問題,兩次還是那個問題,第三次還是同樣的問題,難道聯想手機廠商就沒有一個權威的質量檢測報嗎?把主要責任全部推脫給三包嗎? 我希望315能給消費者的權益一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