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小米手機福州鼓樓區維修點三包期內拒絕保修 收費維修 | |
投訴目標:小米科技 | 投 訴 人:王先生 |
投訴時間:2014-06-22 | 投訴地區:福建省 |
本人2013年11月11日通過小米淘寶旗艦店購買小米手機一部,手續齊全,保修期一年。2014年6月21早晨按照小米官方系統升級提醒更新系統,系統更新后手機重啟操作無法完成。2014年6月22日,將手機送至福州鼓樓區維修點送修,維修點工作人員經查驗告知手機因USB接口受潮后系統更新重啟引起主板深度數據破壞,無法恢復,建議更換主板,但是以USB接口受潮屬人為因素為由拒絕保修,需要交納320元。迫于無奈,本人在維修確認單上簽字,但是始終認為保修期內拒絕保修屬于欺騙消費者行為,因為本人手機一直正常使用,使用環境正常,從沒發生過進水事件,USB接口受潮歸為人為因素太不合理。因此申請退還維修金。維修受理單號RA-NB008-2014-00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