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保內蘋果手機質量缺陷拒絕修理 | |
投訴目標:iPhone 6S | 投 訴 人:胡女士 |
投訴時間:2016-07-08 | 投訴地區:上海市 |
原想在12315熱線咨詢,無奈始終打不進熱線。 在官網購得一臺蘋果6S手機,使用之初就一直發現,在充電時機器顫抖麻手,偶有不能充電現象,直到有同事質疑是否是質量問題時,由于工作較繁重,手機還能實現基本功能,一直勉強使用著,直到今年五月下旬,在還有100多天的保修期內,充了一晚上電,手機發燙但無電不能開啟時,拿到位于上海市南京東路的蘋果旗艦店B1修理處,在等待3個多小時排隊等候服務期間,與客服工作人員溝通時,被告知該款此種問題,最近頻發,來修理的人很多所以需要長時間等待。耐心等待后,通知需返廠更換主板,自動清除機器內所有資料,2周后來取。6月9日還是工作日時,郵件通知可取了,電話確認可取時間(22:00之前)和核實可取事項后,匆忙在21:46趕到,當時以時間太晚之名拒絕提取,微慍,交涉后勉強給予領取,但我簽字,不斷催促我落款,以內容只是證明我取回機器,無所謂的,快簽字,實也累了,盲簽后,取機離開。幾天后又發生同樣質量問題,又去該處,證實,等待2周后機器未修退回,理由是有外觀損傷。需要自費修理外觀損傷,在予以修理或更換。 質保老師,想知道,這種解釋合理合法嗎?謝謝 PS,以證實該機器有正統官方身份,系統里有電子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