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程改期,需退訂在淘寶機票代理中云航空購買的兩張機票(訂單號:291975371 ),單張票價2298元,根據離站前收取5%的退改簽費約定,我個人該承擔2298*5%=115元的退票損失,但實際上該代理商以低于實際價格2298元的票面價格2140元為基數乘以5%進行計算,而二者間的差價158元也計入了退票費中,每張收取退票費總計265元,理由是購買前已經標注特殊說明“出票價比支付價低,差價不退(退票改期按實際出票價格換算,差價同時也不退還)”。的確,理由貌似合理,但是我認為商家侵犯了我的消費知情權。第一、實際價格與票面價格的價差大小由誰制定,有行業標準嗎,沒有的話是不是商家想設置多少的價差都可以?如果價差不予退款,那么該部分價差其實已經是該代理的營業利潤,但為何不正常開具發票?第二、價差的具體多少有沒有和商家的“特殊說明”一起在購票前向消費者提前公示或者告知以供消費者判斷?如果都沒有,那么所謂的“特殊說明”只是不良商家刻意制造的向消費者惡意隱瞞或者只提示不完整信息的消費陷阱。因此,我向淘寶提出維權投訴,但該代理及淘寶均不正面解釋這些疑問,均以商家已提前說明為由搪塞。 以點代面,淘寶的機票代理缺乏監管,管理混亂。在此提出申訴,望給予受理,讓機票代理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