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魅族手機質量及售后問題 | |
投訴目標:魅族科技 | 投 訴 人:郭女士 |
投訴時間:2015-06-01 | 投訴地區:江蘇省 |
4.18買的手機,5.28因為手機閃屏送去專賣店維修,專賣店員說要10-15天,但是沒有備用機提供,按照手機三包法規定,超過7天需要提供備用機,但是專賣店說公司提供的備用機都以提供出去,聯系魅族客服,都說沒辦法,故通過郵件聯系魅族。然后得知我的手機送去魅族檢修后又送回來了,說是我確認的,我根本未收到專賣店的任何通知,何來確認一說,郵件還說我的手機外觀和攝像頭都有劃痕,內屏破裂,需要付費維修,我就無語了。我送去的時候外觀完全沒有問題,店員也未指出我手機外觀問題,再者我的手機屏幕也未破裂,難以理解內屏是怎么回事,這是不是說明以后手機壞了要么自己忍著別送修,要么就是360度攝像先交給消協!而且不是在保修期內么,為什么需要我付費?以上這些問題難道不存在你們快遞的問題么,但是客服讓我去聯系快遞,我怎么知道你們用的什么快遞,還有你們的維修單,我真的不忍直視啊,這樣是不是方便你們賴賬呢?而且這樣我完全是弱勢群體,你們高高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