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魅族售后不及時 敷衍用戶 | |
投訴目標:魅族 | 投 訴 人:李先生 |
投訴時間:2015-05-11 | 投訴地區(qū):廣東省 |
該手機在4月14號購買入手,因使用過程當中操作不當,導致卡槽損壞,之后在4月21號送往該公司的售后門店,被告知需要返廠維修,該公司門店人員表示送往門店開始,15個工作日內(nèi)為本人完成維修服務(wù),基于相信售后的情況下,一直到5月份才致電給其公司的客服,讓其查詢該機的維修進度,卻再次被告知,手機是在5月7號珠海總公司才收到的手機,故需要從7號開始計算15個工作日內(nèi),并非是從送往門店開始計算。 從上述可以看出該公司存在誤導用戶,解釋口徑不一,存在誤導消費者,并且浪費用戶的時間,希望投訴網(wǎng)能夠跟進此事,謝謝!